科仪礼俗
正文字号

要修科仪戒律钞

又称:Yào xiū kē yí jiè lǜ chāo、Yao Xiu Ke Yi Jie Lv Chao

一句话定义

《要修科仪戒律钞》是题署唐代道士朱法满编纂的十六卷科仪戒律类钞,分类汇集更早的道教规范材料。它可用于研究六朝至唐初的制度观念,不能当作今天各宫观通用的仪式手册。

知识导读

《要修科仪戒律钞》:一部分类保存旧规的类钞

这部书的价值不在于提供单一、统一的道教戒条,而在于把不同来源的传经、师徒、斋仪、章表及丧葬规范按类汇编。研究每一条时仍要回到所引旧书。

三层文献信息

编纂体例不等于所有材料出自同一时期。

编者

朱法满与唐前期

书题署朱法满,依据其生平年代可推为唐前期作品。

体例

十六卷分类钞录

内容跨传经、戒律、斋仪和道士生活等类别。

来源

多种较早科戒文本

汇录六朝至唐初材料,具体条文须区分原出处与编者选择。

怎样使用这部类钞

史料使用路径,不是科仪实施次第。

  1. 01
    先辨卷目

    找到材料类别

    确认所读是传经、戒律还是礼仪资料。

  2. 02
    再追出处

    对照所引旧书

    比较异文与编者取舍,不能只凭摘录判断原本。

类钞与原典

治病、祈雨等仪式记载只作历史信息。

01

《要修科仪戒律钞》

是什么
分门汇辑的后出资料书。
主要辨识点
编排和制度史。
需要注意
不是所有时代的统一规定。
02

所引科戒原典

是什么
类钞摘录的各部旧书。
主要辨识点
具体条文的来源。
需要注意
传本状况须另核。

建议怎样继续学习?

先看十六卷如何分组,再选一类与其他现存科戒文献核对;不按书中摘录自行举办仪式。

名称与异名

简体
要修科仪戒律钞
繁体
要修科儀戒律鈔
其他称谓
—
拼音
Yào xiū kē yí jiè lǜ chāo
英文
Yao Xiu Ke Yi Jie Lv Chao

资料汇编与原始释义

完整资料本词条还收录完整辞典释义与文献摘录2 组资料 · 约 1,775 字

原题“三洞道士朱法满撰”。法满名君绪,唐玉清观道士,卒于开元八年, (720) ,故此书应出于唐前期。全书十六卷,收入《道藏》洞玄部戒律类。书中分类抄录道教各种科仪戒律,所引道书皆为六朝至唐初之三洞经戒科仪。其中卷一至卷二辑录道士传授、讲诵道经之科仪;卷三录道教弟子奉师礼仪;卷四至卷七辑录各种戒律愿念;卷八卷九辑录各种行斋科仪;卷十至十一辑录治屋、治名、治所属、治室之法,以及各种上章奏表科仪;卷十二至十四抄录各种行道结缘之杂仪;卷十五至十六辑录道士及各色人等疾病丧葬之仪。全书征引广博,编次有序,类似《三洞奉道科戒仪范》。是为研究六朝隋唐道教科戒制度之重要典籍。 道书。为道教科仪戒律之类钞。十六卷。题三洞道士朱法满撰。该书所辑录道典主要有《太真科》、《四明科》、《明真科》、《千真科》、《罪报科》、《四极科》、《玄都科》、《升玄经》、《本际经》、《太平经》等。基本内容分为九类:卷一至卷二,述传受,讲诵道经之诸仪范。下分部秩、传经、折传、年限、写经、存念咒、讲说、发心、受持等九种钞,每一钞分别详加释明。如《明真科》说折传钞、受真文法信。当十分折二以送祖师,又折二散乞贫人山栖道士,余信充香灯,为弟子立功,违犯考三官曹。卷三述弟子奉师之礼仪,如所云师与弟子言,皆称吾、我、卿弟子,弟子亦如此,天亲也。凡事师门,外称弟子,内称名,不称姓。师之师准祖师,祖师之师准曾祖,曾祖之师准高祖,高祖之师,一号宗师。宗师至弟子身是为五代祖师。至敬礼迅言语书略同,悉称弟子,不得谩言。若有违,七刑论之。卷四至卷六辑录诸戒及原念合一千一百条,包括三戒、五戒、六情戒、太上九戒、五种十戒、十二禁、十二可从戒、十四治身之法、三十六戒、四十五念、五十二愿、一百二十九戒、老君百八十戒,百病戒、观身三百大戒。卷七《罪报科》,言若静心事道,王法无加,动念全真,地狱去来无畏。若以六根取著五道轮回,则有三官九署,功曹考吏随人生时作罪以考。另还列三元罪戒品目一百八十条。卷八至卷九为诸斋仪,有斋名、斋月、斋日、斋时、法师、都讲、监斋、待香、侍灯、衣服、礼拜、坐起、监斋、食禁等十四种钞。卷十辑录治屋、治名、治所属、治室、章表及治病宜忌之日。卷十一章科信仪,分列治病、消灾、祈雨、祈晴、镇宅、求子等章之信物仪及请章次第、上章忌讳、上章背向、上章杂犯、书符断章等法度。卷十二至十四为行道守戒之各种杂仪。有饭贤缘、造殿堂缘、饮酒缘、念道缘、殗秽缘、盗贼缘、过咎缘、善功缘、度人出家缘、杂科、同学缘、造坛缘、碑阙、断谷服药缘、服符水断谷、治祝箓、卧枕缘等。卷十五至十六为道士吉凶仪与梵诵之契。有通启、吊表、疾病、初死小殓,入棺大殓,成服、送葬、安灵、弟子归本观,除服仪等,列道士与各种人通启之格式及疾病亡故表葬之仪式。在《要修科仪戒律钞》中,有许多内容与其它有关典籍类似,是研究唐代以前道教经戒传授的重要资料。如《升玄内教经》中〝升玄九戒〞和该经所载九戒即可做同异的比较。朱法满在该经中抄录有十三禁文,并加以解释,其内容与《无上秘要》、张万福《三洞众戒文》中十三禁文完全相似,只是从喜、怒、哀、乐、惊、恐、思、视等过程引起身体脏腑相应病变的医学角度加以细致的阐述,从内容到形式趋于简洁、通俗、比其它两种更为通俗易懂。本书收录《道藏》洞玄部戒律类。《重刊道藏辑要》张集收录四卷。

道教书名。唐朱法满撰。十六卷。全书采引《九天生神章》、《太真科》、《本相经》、《真藏经》等五十余种道书。卷一述道经传授的各种规定。卷二叙持诵和讲经的仪式及对经文的领悟、修习。卷三写弟子奉师的科仪。卷四至卷六记录“众戒及愿念合一千一百条”。卷七标列“三元罪戒品目”凡一百八十条。卷八、九记斋醮的科仪。卷十记“治屋”、“治名”、“治所属”、“治室”、“章表”、“治病忌日”等。卷十一列叙除罪求子、治病、请雨等章醮所需物仪。卷十二至卷十四录诸种杂仪,如“饭贤缘”、“造殿堂缘”、“念道缘”等。卷十五、十六记“道士吉凶仪”。为道教科仪戒律的类编,可供研究唐以前道教科仪之用。收入《道藏》第205至207册和《道藏辑要》张集四。宗教大辞典1998.P947

道教科戒书。唐朱法满撰。十六卷,收入《道藏》洞玄部戒律类。分类抄录六朝至唐初的各种科仪、经戒等著述。引述广博,编集有序,被认为是研究六朝和唐代道教科仪和经戒的重要典籍。

引用与说明

原题“三洞道士朱法满撰”。法满名君绪,唐玉清观道士,卒于开元八年, (720) ,故此书应出于唐前期。全书十六卷,收入《道藏》洞玄部戒律类。书中分类抄录道教各种科仪戒律,所引道书皆为六朝至唐初之三洞经戒科仪。其中卷一至卷二辑录道士传授、讲诵道经之科仪;卷三录道教弟子奉师礼仪;卷四至卷七辑录各种戒律愿念;卷八卷九辑录各种

《道藏》、《三洞奉道科戒仪范》、《太真科》等文献

道教书名。唐朱法满撰。十六卷。全书采引《九天生神章》、《太真科》、《本相经》、《真藏经》等五十余种道书。卷一述道经传授的各种规定。卷二叙持诵和讲经的仪式及对经文的领悟、修习。卷三写弟子奉师的科仪。卷四至卷六记录“众戒及愿念合一千一百条”。卷七标列“三元罪戒品目”凡一百八十条。卷八、九记斋醮的科仪。卷十记“治屋”、“治名

《道教大辞典》释文

参考资料

  1. [1]
    《道教大辞典》
  2. [2]
    《道藏》
  3. [3]
    《三洞奉道科戒仪范》
  4. [4]
    《太真科》
  5. [5]
    《四明科》
  6. [6]
    《明真科》
  7. [7]
    《千真科》
  8. [8]
    《罪报科》
  9. [9]
    《四极科》
  10. [10]
    《玄都科》
  11. [11]
    《升玄经》
  12. [12]
    《本际经》
  13. [13]
    《太平经》
  14. [14]
    《要修科仪戒律钞》
  15. [15]
    《升玄内教经》
  16. [16]
    《无上秘要》
  17. [17]
    《三洞众戒文》
  18. [18]
    《重刊道藏辑要》
  19. [19]
    《道教大辞典》